紅網天心區站5月15日訊(通訊員 何鑫)近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備受社會關註的用假住院發票詐騙醫保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楊君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楊君是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廠(國企)職工,2008年6月,尚未到知天命之年的楊君不幸患上了重度哮喘病,需長期服藥緩解病情。這對原本並不寬裕的工薪家庭無疑是一種負擔,雖然單位給予其可享受湖南省電力公司職工D類特殊病種的醫療保險待遇,但楊君覺得清苦的日子總有說不出的滋味,改變生活窘境的願望隨著時間流逝愈發強烈。
  2010年11月,楊君在湘雅附三醫院就診時,在廁所偶然發現“代開住院發票”的小廣告,於是萌生了試試看的想法。猶豫片刻後拿出手機撥通了小廣告上的電話,並以1000元價格從一男子處購買了一張住院費為13281.74元的住院時間為2010年10月30日至2010年11月11日湖南省人民醫院的假住院收據和費用清單。三天后,楊君買來的假票據從湖南電力線路廠順利報銷了13962.87元。嘗到甜頭的楊君覺得自己真正找到了“財路”,從此一發不可收受。
  經審理查明,楊君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間,花費21150元分11次從假票販子徐書江等人處購買13份虛假的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和湖南省人民醫院的住院醫葯費收據和住院結算單,住院費用金額總計384955.44元,楊君持買來的13份虛假住院醫葯費收據和住院結算單到所在單位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廠報銷349234.19元。該款被楊君一部分用於家庭日常開支,另有11萬元存入銀行卡。
  2013年3月,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廠在對醫保進行審計時,被告人楊君報銷醫保的金額和頻繁次數引起了審計人員的註意,經調查發現楊君有詐騙醫保的嫌疑,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2013年3月26日,被告人楊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單位數額巨大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對被告人楊君的行為予以懲處。被告人楊君自動投案,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可從輕處罰。鑒於被告人楊君已退還被害單位全部損失,取得被害單位的諒解,結合其所在社區同意對被告人楊君進行社區矯正的意見,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一審判決後,楊君沒有上訴,判決生效。與此同時,天心區法院就規範醫保管理、堵塞制度漏洞等問題向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廠提出了司法建議。  (原標題:國企員工為不再清苦用假髮票詐騙醫保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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