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南沙農業受災應急救助擬出新規。記者15日獲悉,《南沙區農業受災應急救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規定,當遭受前述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直接受損程度達到成災(直接損失達到30%)以上時,啟動本應急救助方案。當局部區域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時,根據鎮街的申請,經相關部門認定後,可以啟動本應急救助方案。其中,蝦蟹等高檔水產按500元/畝補助。
  對於應急救助,《方案》明確,以“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農戶自救為主、政府適當補助、儘快恢復生產”為原則,對本區行政區域遭強颱風(熱帶風暴)、暴雨洪澇、低溫冰凍等不可抗力自然災害並造成重大損失,開展復產所需的基本生產資料或設施進行適當補助。
  那麼,誰有資格獲得補助呢?
  記者註意到,救災補助對象必須是符合相關規劃、依法依規經營、併在有效經營期內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受災嚴重的種養戶或企業(含家庭農場、合作社)。若種養戶或企業不主動防災減災或因主觀因素加大災情的,不作為補助對象。
  具體的補助標準又是怎樣的呢?
  《方案》將補助標準分成“絕收”和“成災”兩種情況。絕收的補助標準又分種植業、水產養殖業、畜牧養殖業等類別。種植業、水產養殖業、畜牧養殖業按同類品種絕收補助標準的50%進行補助。
  根據要求,鎮街(含珠江聯合公司和圍墾公司,下同)農業管理部門組織村委會統計農業受災面積和損失情況,於災後12小時內報告南沙區農林局。
  同時,鎮街農業管理部門對受災情況進行核實,將核實後的受災情況報屬地政府審定後,由所在鎮街政府於48小時內函告南沙區農林局,提出救災申請。
  災情發生後或收到鎮街農業部門的災情報告後,南沙區農林局應安排專人深入受災現場,查驗災情,指導和協助救災。同時組織農業相關領域的專家,於災害發生48小時內,深入受災現場,對災害損失程度和救災技術提出專業意見。
  資金安排方面,南沙區農林局提出救災補助方案,報區政府審批。根據區政府審定的補助方案,由區農林局會同區財政局將救災補助資金及時下放各鎮街。
  《方案》還提出,相關鎮街應組織村委會對受災情況和救災補助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同時,各鎮街收到區財政救災補助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髮放到經公示無異議的受災種養戶或企業。  (原標題:受災面積過千畝 將啟動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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