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客戶被忽悠可買非洲烏干達肥沃土地,銷售公司承諾每年返利10%,然而三年之內未見分文。為了公司不倒閉,客戶被迫承擔銷售任務。《天天315》本期聚焦:變了味兒的土地投資。
  央廣網財經北京5月1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河北的王女士向《天天315》節目組投訴,她的先生在網上投了一份簡歷,沒想到一家自稱在非洲經營農業生意的公司主動找上門,可以介紹她老公去非洲烏干達搞農業,但是來回的飛機票要自理。王女士兩口子有些猶豫,畢竟這非洲離中國實在太遠,還是算了。但是這家名為河北漢河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接著介紹,不去工作的話也有機會掙錢,那就是投資非洲烏干達的耕地。
  王女士:我老公在網上發佈了求職信息,然後就有人給他打電話讓他去聽課,說現在國家正在發展林業什麼亂七八糟的,然後說非洲的土地特別肥沃,讓他到非洲搞養殖、種植什麼的。給的薪水挺多的,一年給十萬、三十萬,但是飛機票要自理,後來我們就沒去。後來他就說,要不你就在非洲買地吧,一畝地是簽了三十年的合同,每年最低按10%分紅,多的話30%。
  去非洲買耕地,靠譜麽?王女士盤算,買一畝耕地的話,這30年的長期收益相當划算。於是在2011年,他們就花了1萬5000元購買這塊土地。不料從那時到現在,3年時間里他們一分錢的收益也沒拿到。更荒唐的是,王女士根本沒去過非洲烏干達這個國家,銷售公司到底在哪裡、有沒有耕地也都說不清楚。
  記者:您買了幾畝地啊?
  王女士:一畝。
  記者:買這個地需要簽訂合同嗎?
  王女生:簽了。簽字的是委托經營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從2011年到2040年12月31日止。
  記者:現在這塊地在乾什麼,您知道嗎?
  王女士:我不知道。後來他們說非洲一共就多少畝地,但是他誇大了,等於是一畝地多賣,他沒有那麼多地,比如說就四百畝地,按四千畝地賣。
  記者:您根本也沒去過非洲烏干達?
  王女士:沒有,那還得自己掏飛機票,來回不少錢了,就沒有去過。光看他放的錄像,拍的照片了。
  記者:他跟您說指著什麼給您每年分紅了嗎?
  王女士:就土地,它不是在上邊種東西了呀。
  王女士告訴記者,通過這家公司購買所謂的非洲烏干達土地的人數多達5000多人,涉及金額高達幾億元,幾乎沒有人拿到任何分紅。那麼這些錢去哪裡了?記者向另外一位徐先生瞭解情況時發現,這件事情非常複雜。
  河北漢河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一家名叫福瑞斯特的科貿有限公司。從2007年開始在國內銷售林地產權。徐先生就在那一年花5萬元購買了福瑞斯特推銷的林地,產權期限是7年,也就是今年到期。本來公司承諾即使土地不升值,光是林地生產的木材也能讓收益翻倍,但是,到了2011年,公司就向客戶宣佈已經轉型,推薦大家把國內林地產權轉成非洲烏干達耕地產權,並且同樣承諾了每年10%的收益。當然,徐先生和王女士的遭遇也一樣,直到現在也沒有拿到一分錢。
  徐先生:我是2007年在石家莊買的經濟林地。
  記者:當時這個公司叫什麼名字?
  徐先生:就叫福瑞斯特科貿有限公司,它主要是從事林業種植,林業發展什麼的。用大巴拉著客戶去林地的現場去參觀,說他們種的地怎麼樣,林地長勢怎麼樣。
  記者:這個林地在什麼地方?
  徐先生:在河北省石家莊地區周圍,也有幾個縣,藁城、正定、晉州。實際上它的幾塊地加到一塊沒有四千畝,它對外宣稱的是四萬畝,當是我們並不知道這些情況。因為宣傳得很好,購買的人很多,像過節一樣,人們都搶著買,當時實際上我是花58200塊錢買了12畝。
  記者:這些林地買了以後,您知道是用來乾什麼的嗎?
  徐先生:知道,它是作為經濟林嘛,就是合同到期以後採伐,然後出售。
  記者:利益上的承諾有嗎?
  徐先生:有,依照合同,比如說天災人禍了沒有收益的話,它有個最低保證收入,合同上有這項規定。
  記者:最低保證收入多少?
  徐先生:最低保證不是人民幣的收入,是保證木材的收入,比如說每畝地是60方,按照當時和現在的差價,哪怕是最低的保證,收入也會最少加一番的。到2010年的時候,它那個公司的客服部找我說,公司飛速發展,本來合同期是7年,我是2007年買的,到2014年才能到期,他說如果你要是把林權轉到非洲烏干達耕地的話,合同立刻就終止,就給你核算。
  記者:當時為什麼會同意呢?
  徐先生:因為它這個和這個不一樣,林地的產權今年合同才到期,非洲烏干達耕地是第二年按照合同規定就開始返錢,最低收入就是合同總金額的10%。第二年就開始,每年都會往會返。
  記者:後來這個承諾兌現了嗎?
  徐先生:一分錢沒有兌現。2010年簽合同,2011年就該給我錢,現在2014年了,一分錢沒給。
  徐先生說,他從多方打聽到,公司負責人名叫仇立軍,現在這家公司已經成了空殼。在石家莊市還有一個辦公室,但現在辦公室里的員工全都是買非洲烏干達耕地的客戶。令他迷惑的是,這些客戶一邊是自己沒有得到收益,一邊還繼續向他人推銷所謂的烏干達耕地。
  徐先生:我2013年的時候到他們公司,以書面形式告知他,你們這樣就是非法的集資詐騙,如果再不兌現的話,後果由你們承擔。但我發現客服部的人員也是上當受騙的客戶,他們就不管那個事。他這個公司特別複雜,他的老總叫仇立軍,他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而且他很聰明,他和他的媳婦離婚,把他的財產和大量資金轉移到他媳婦名下。
  對於自己所說的情況,徐先生鄭重聲明,可以為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負法律責任。記者聯繫到一位現在還在這家公司堅持工作的自稱客戶經理的李女士。她的話很直白,她每天到辦公室坐著,負責接聽各種討債客戶的電話,安撫大家的情緒。如果她不來做的話,這家公司沒了,老闆也跑路,她的錢就更沒希望了。
  記者:現在這個非洲烏干達的地現在還在出售嗎?
  李女士:早就不出售了,因為公司走到最困難時期,一直沒有出售,現在只是和一個央企談合作的問題,將來談好了以後,錢款到了就把該給大家解決的問題如實解決了。
  記者:和央企談合作,是哪家央企呀?
  李女士:現在沒公佈。
  記者:合作內容是什麼?
  李女士:農業項目,因為是林業虧損,影響了烏干達這邊的發展,但是現在咱們老總正在想辦法和人家談合作,現在應該基本上有眉目了,但是沒有跟咱們說的這麼詳細,就是這個意思。但是我告訴你,今年目前還可以。
  記者:李女士,我想問您,您自己買了嗎?
  李女士:買了。
  記者:您買了多少錢的?
  李女士:買了十幾萬吧。
  記者:現在公司的工作人員基本上都是買這個地的人?
  李女士:對,對,大家都想要錢,我也想要錢,所以在這盯著。他們都是說他詐騙,就是把他送到監獄了,那定他什麼罪就是什麼罪唄。我也想現在給他定了罪,咱們就沒錢了。
  記者瞭解到,已經有一些和他們遭遇相同的人,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並且獲勝。尹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說,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給他發回的裁決書上寫著:仲裁庭認為河北漢河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和尹先生的合同無效,應該向尹先生賠償利息和本金。但是,裁決書已經下來兩年多了,尹先生到現在依然沒有拿到一分錢。
  尹先生:2012年的時候我們找了仲裁委打了場官司,仲裁委根據咱們的合同宣佈我們合同作廢,就管他要錢,通過法院,他就一直違抗法院的判決,所以我們到了強制執行階段。我們唯一掌握他的財產就知道他有一個奧迪車,法院說你們去找吧,找到了你們通知我們,我們就給你扣下。結果我們就去找,還真找到了,就給法院打電話。法院強調說當時沒有時間,去不了,讓我們給他拍照,我們就給他拍照了。拍了照以後法院看了看就說馬上做了查封手續,但到現在我們一直見不到這個車。這個手續不管用,你拍賣不了。到現在一年了,我一分錢都沒有見到。
  由於受害的客戶人數眾多,徐先生等人正在計劃集體向公安局報案。但是,他們一直在被各級部門踢皮球。加上已經在仲裁委員會拿到裁決書的尹先生也遲遲得不到結果。他們對這這家公司老闆仇立軍的背景非常疑惑,同時也陷入深深的絕望。
  徐先生:我們去省公安廳,公安廳你們人說,你們去市公安局吧。我們去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說你們屬於長安區公安局管,你們去長安區吧。長安區說你們數額過大,你們屬於石家莊市管,你去石家莊市吧。我們組織一些人跑來跑去,公安局之間也是相互推諉,相互扯皮。
  徐先生說,受理他們報案的一位姓高的警官說,報案人數達到150人才能立案,但人數一直不夠,並且公安局每周只在周二、周四受理這個案件,一天僅限4個人。記者以受害人身份聯繫到負責徐先生等人報案的高警官。這件事情究竟能否立案?何時立案?之後如何調查?最後誰來解決?高警官是這麼回答的:
  記者:我想問一下這個事情什麼時候能夠立案,現在有時間說法了嗎?
  高警官:差不多這兩天就立了。
  記者:那是五一過後嗎?
  高警官:對。
  記者:那之前說我們的人數沒有達到,現在達到了嗎?
  高警官:差不多了。
  記者:現在是多少人了?
  高警官:現在六七十個吧。
  記者:不是說一百五十人才夠嗎?
  高警官:對呀。
  記者:現在您不是說才七十多人嗎?
  高警官:七八十個人,那不快了嘛。再報兩次就夠了。
  記者:一天只能受理兩個人是嗎?
  高警官:一天是上午兩個,下午兩個。
  記者:那一天四個人,到一百五十人可能還得有一段時間吧?
  高警官:快了。
  專家點評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張立棟、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胡鋼律師做客節目,就此事發表觀點和看法。
  在國內買非洲的耕地,並且有30年的使用轉讓權,這在法律上能被認可麽?
  胡鋼:首先,這個30年的概念非常值得置疑,按照我們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租賃的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越的就是無效的。其次再說這個所謂的非洲的耕地,要購買他國的資產,即使是本國的資產,也應該獲得相應的財產權屬證明文件,以及土地的相關描述性資料。這家河北的公司沒有提供相應資料,無論是標的物還是租賃的期限,都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張立棟:我感覺這是完全是一個噱頭。首先從簽訂合同的主體來看,好像是投資者和這家公司簽訂,並不是直接和土地所有者來簽訂,這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另外一個,它只是一種收益權的轉讓,現在購買者連土地在哪都不知道,這明顯就是一個很有問題的投資行為。
  這家原名叫福瑞斯特的科貿有限公司早前銷售林地,記者採訪到的徐先生就買了12畝,說是經營性林地,承諾合同到期後可以變賣木材。這種合同是否有效?
  胡鋼:這種合同本身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國家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說是集資詐騙的行為的打擊力度和整治力度非常強,比如說201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就有規定,其中說以代種植或者代養殖,聯合種植或者聯合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都有可能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並罪處罰。大家一旦聽到所謂的代種植,代養殖,聯合種植養殖,或者說是轉讓林地代為轉護等等,首先都要打個問號,因為後面可能存在犯罪陷阱。
  張立棟:大家更多還是要考慮它的投資風險,因為林地購買的政策性風險特別大,即便是買到了這個地,到時候能不能進行砍伐,還是要打一個很大的問號。即便所謂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遇到一些政策風險,你沒有採伐證,或者批不下來採伐證的話,風險還是非常大。
  按照目前掌握的信息,這家公司的員工全都是同樣受害的客戶,這是否已經涉嫌傳銷?
  胡鋼:原來所謂的受害者或者投資者基於某種原因繼續在這家公司從事一些活動,這種行為本身可能不構成傳銷。按照我們的司法解釋,傳銷有兩大特征,還有人數和層級的要求,人數一般要求在30人以上,並且層級是在3級以上,而根據目前看到的資料,這個情況好像都不符合。本案可能更多的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種罪名。
  仇老闆涉不涉嫌詐騙?
  胡鋼:在相關的仲裁裁決書裡面,這家公司並沒有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出示所謂在非洲租賃了土地的相關描述資料,也沒有出示相關權屬證明文件,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合同的目的實際上完全無法實現,就有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的前提是,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虛構自己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這是合同詐騙罪的重要特征之一。本案中涉及到眾多投資人的行為,我個人傾向於認為可能本案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
  這些消費者如果要維權的話,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張立棟:現在可能已經不存在協商解決的問題了,接下來應該走聯合起來集體訴訟的道路。一方面是向有關部門繼續舉報,繼續向司法部門進行舉報和報案。另外,可以通過媒體的曝光,讓更多受害人站出來參與維權,而不是把自己和這個騙子公司繼續捆綁在一起,進行所謂的安撫工作,這其實對自己也是非常不利的。
  (原標題:買烏干達土地每年返利10%?幾億投資打水漂3年未見分文_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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